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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小微企业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6-05-21】 【我要打印】 【关闭】

 

三井小微企业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名称)三井小微企业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B3204111839000092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井小微企业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三井小微企业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常新政务政投〔2026〕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井小微企业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三井小微企业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

2.3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管线及附属设施(路灯、绿化、交通设施)工程等。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1、道路工程:黎河路东起泰山路、西至藻江河以东规划道路,全长约400m,一般段道路红线宽度16m,横断面采用3.5m人行道+9m车行道+3.5m人行道=16m。车行道结构层采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玄武岩骨料、SBS改性沥青)+粘层油+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1cm沥青下封层+32cm水泥稳定碎石(分两层压实)+20cmC25水泥混凝土+10cm碎石垫层+土基压实(压实度≥92%)。人行道采用苏普洛克砖铺装。2、管线工程:本次道路埋设雨水管线,其它管线预留管位。新建d500-d800雨水管,总长约340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向西排入光星地块小区已设计d1200雨水管,再向北排入柴支浜。3、同步实施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等附属设施工程。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67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 ☑中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1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自202462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62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521//20266293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6293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8558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泰山北路22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

178号3楼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0519-85110568                    电话: 0519-8668607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周女士                 

邮编:213000                            传真: /                           

电子邮箱:wjm881116@163.com             邮编:213000                       

电子邮箱:825369374@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北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85588136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9-85110568;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泰山北路225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0519-86686070;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3楼;异议邮箱:825369374@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