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开区东方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能微电网光伏发电项目(0.55兆瓦(交流侧)、0.71兆瓦(交流侧)、0.72兆瓦(交流侧)、0.61兆瓦(交流侧))(项目名称)常州经开区东方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能微电网光伏发电项目(0.55兆瓦(交流侧)、0.71兆瓦(交流侧)、0.72兆瓦(交流侧)、0.61兆瓦(交流侧))(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32040520260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经开区东方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能微电网光伏发电项目(0.55兆瓦(交流侧)、0.71兆瓦(交流侧)、0.72兆瓦(交流侧)、0.61兆瓦(交流侧))(项目名称)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经数备【2026】239号、常经数备【2026】240号、常经数备【2026】241号、常经数备【2026】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常州东方绿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州东方绿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经开区东方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能微电网光伏发电项目(0.55兆瓦(交流侧)、0.71兆瓦(交流侧)、0.72兆瓦(交流侧)、0.61兆瓦(交流侧))(0.55兆瓦(交流侧)、0.71兆瓦(交流侧)、0.72兆瓦(交流侧)、0.61兆瓦(交流侧))(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常州名源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常州经开区东方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能微电网光伏发电项目(0.55兆瓦(交流侧)、0.71兆瓦(交流侧)、0.72兆瓦(交流侧)、0.61兆瓦(交流侧))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东关路1668号
2.3 建设内容:(1)常州经开区东方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能微电网0.55兆瓦(交流侧)、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常州市荣达恩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幢、11幢、14幢屋顶共计5541.15平方米,建设0.55兆瓦(交流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营模式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量消纳方式,年均发电量49.81万千瓦时,并网电压等级0.38千伏,建设期3个月。光伏电力负荷用户为常州市荣达恩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常州经开区东方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能微电网0.71兆瓦(交流侧)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常州市荣达恩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幢、4幢、5幢、8幢屋顶共计7102平方米,建设0.71兆瓦(交流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营模式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量消纳方式,年均发电量66.09万千瓦时,并网电压等级0.38千伏,建设期3个月。光伏电力负荷用户为常州市荣达恩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常州经开区东方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能微电网0.72兆瓦(交流侧)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常州市荣达恩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幢、2幢屋顶共计5044.11平方米,建设0.72兆瓦(交流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营模式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量消纳方式,年均发电量57.47万千瓦时,并网电压等级0.38千伏,建设期3个月。光伏电力负荷用户为常州市荣达恩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常州经开区东方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能微电网0.61兆瓦(交流侧)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常州市荣达恩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2幢、13幢、15幢、16幢屋顶共计5384.8平方米,建设0.61兆瓦(交流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营模式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量消纳方式,年均发电量55.56万千瓦时,并网电压等级0.38千伏,建设期3个月。光伏电力负荷用户为常州市荣达恩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1.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2.项目不得选用和生产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产品;3.项目备案非该项目成立的充分条件,项目须在各项法定前期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方可开工建设;4.若项目备案信息发生较大变更,应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78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9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新版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或有效期内的旧版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自 2024 年 7 月 7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 年 7 月 7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口 综合评估法 口 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口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3 日 / 时 / 分至 2026 年 7 月 7 日 9 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8558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常州东方绿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名源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
街道上东城17 幢 1701 号 中心B幢12层1202
联系人: 丁工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 0519-88788915 电话:1780508235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吕爱华
邮编: 213000 邮编: 213200
电子邮箱:853372260@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19-89863185
10.3异议渠道
丁工;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9-88788915,联系地址: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上东城17 幢 1701 号;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17805082350;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B幢12层1202;邮箱:853372260@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