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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管网华高新专线管道工程(华城路路南-金武快速路南侧)【桩号1001a-桩号1057】

【信息时间:2026-07-09】 【我要打印】 【关闭】

热力管网华高新专线管道工程(华城路路南-金武快速路南侧)【桩号1001a-桩号1057】(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B3204821839000128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热力管网华高新专线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6】7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常州市金坛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常州市金坛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热力管网华高新专线管道工程(华城路路南-金武快速路南侧)【桩号1001a-桩号1057】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常州名源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热力管网华高新专线管道工程(华城路路南-金武快速路南侧)【桩号1001a-桩号1057】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自大唐热电东侧沿南店河东侧向南敷设至良常路,向东沿夏溪河南岸敷设至复兴路,维续沿复兴路向南,终点至金龙大道(X308)北大沟南侧。自加怡热电沿电厂路南侧向南转至东村西路,沿东村西路南侧东,穿越东方大桥(金湖北路)沿连珠水范南侧围墙外架空敷设至南店河旁 

2.3 建设内容:

1、蒸汽管道起点自大唐热电东侧引出DN700主蒸汽管道,沿南店河东侧向南敷设至良常路,向东沿夏溪河南岸敷设至复兴路,继续沿复兴路向南,终点至金龙大道(X308)北大沟南侧,根据华高新企业用热需求由DN500和DN350蒸汽管道为企业供汽,管道敷设全长约13.2km。2、蒸汽管道起点自加怡热电引出DN800主蒸汽管道,沿电厂路南侧向南转至东村西路,沿东村西路南侧向东,穿越东方大桥(金湖北路)沿连珠水苑南侧围墙外架空敷设至南店河旁,管道敷设全长约3km,新建蒸汽分配站约200㎡。3、全线建设DN800、DN700、DN500、DN350蒸汽管道约16.2km,设计压力1.6MPa,设计温度350℃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1、蒸汽管道起点自大唐热电东侧引出DN700主蒸汽管道,沿南店河东侧向南敷设至蒸汽分配站继续向南至良常路,向东沿夏溪河南岸敷设至复兴路,继续沿复兴路向南,终点至金龙大道(X308)北大沟南侧,根据华高新企业用热需求由DN500和DN350蒸汽管道为企业供汽,管道敷设全长约13.2km。2、蒸汽管道起点自加怡热电引出DN800主蒸汽管道,沿电厂路南侧向南转至东村西路,沿东村西路南侧向东,穿越东方大桥(金湖北路)沿连珠水苑南侧围墙外架空敷设至南店河旁,管道敷设全长约3km,新建蒸汽分配站约200㎡。3、全线建设DN800、DN700、DN500、DN350蒸汽管道约16.2km,设计压力1.6MPa,设计温度350℃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84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 □中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 120日历天(2026年10月31日前达到通汽条件)。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GB2(新许可级别)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2)(原许可级别);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建过管径DN400且管道长度1500m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压力管道施工项目;类似工程认定标准:①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竣工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若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②施工合同;

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④可说明管径参数及管道长度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含压力管道数据表)或盖有审图合格章的施工蓝图原件扫描件;

⑤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注:①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竣工时间为准;②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单份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如提供的上述材料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施工采购部分须满足招标公告3.4条要求。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必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3.4.2自2024 07 30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 07 30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      /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709//2026 0730093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 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07 30 9 3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8558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名源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B幢第12层1202

联系人: 周平                           联系人:  何敏                            

电话: 17706141883                      电话: 1801528256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李仲贤                      

邮编:   213200                         传真:    /                              

电子邮箱:876941660@qq.com              邮编: 213200                            

电子邮箱: 806220138@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19-82353528      

10.3异议渠道

1)建设方名称:常州市金坛热力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3电话1770614188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